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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07-12-14 09:36  文章来源:西丰县商业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自今年3月份全市开展猪肉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县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省、市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在市商业局、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经过我县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具体做法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副县长赫崇华担任组长,由商业局局长宋忠孝、副局长尹金峰担任副组长,其它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业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各项责任目标,对全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调查处理举报信息和大案要案,整理上报专项整治信息,组织建立生猪屠宰和肉品流通监测信息系统。商业局也成立了以副局长尹金峰为组长,市场股及卫生、工商、动监等有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明确了职责,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落实责任到位,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2、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西丰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到有关部门和生猪屠宰企业。方案对整治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任务、整治时间和步骤、组织领导和分工等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确保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3、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此次专项整治关系全县人民的健康安全和切实利益,县政府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县生猪屠宰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动员会,会上强调要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各方联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集中检查整治生猪定点屠宰厂。从3月5日开始,在各部门的配合下,集中力量对全县定点屠宰企业逐一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进场生猪是否经过检疫,屠宰过程的同步检疫和肉品检验是否规范,病死猪、病害肉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猪、牛、羊、禽屠宰日登记台账,上下游信息档案是否完备规范,对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肉品卫生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无卫生保障措施要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缔,严肃处理。宰杀病死猪,出场病害肉、注水肉等非法行为,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业户进行集中查处。

  2、集中检查整治肉品市场。从4月20日开始,各部门对城乡集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的肉品来源进行了检查,主要检查肉品检疫检验印章和检疫合格证是否齐全有效,有无销售私屠滥宰肉、注水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要求宾馆、饭店和集体食堂要建立严格的肉品购入登记制度,明确记载购肉渠道、数量、时间,并做到货证相符,宾馆、饭店、集体食堂所进的肉品及肉产品必须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通过检查发现,多数经营单位都能按照要求严把肉品进货关,并建立健全了商品购入登记制度。对于个别有差距的单位,在我们的协助指导下也相继建立了肉品购入台帐。

  (三)、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切实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县生猪屠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商业局负责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的全程监督和管理。组织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特别是新定点的6个乡镇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和专项整治成果。

  2、工商局负责城市有形固定市场和乡镇集贸市场猪肉销售行为的监管,严把索票、索证环节,建立销肉业户进货台账,严把销肉业户进货关,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企业。

  3、公安部门配合猪肉专项市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等违法犯罪行为。

  4、动监局负责各定点屠宰厂(点)生猪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严格出具检疫检验证明,切实做到有宰必检、逐头检验。要建立生猪疫病标识追溯体系,严厉打击生猪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蛋白精”等非法添加物的行为。饲养的生猪出售要100%进行产地检疫。同时要严把生猪进厂关,进厂屠宰的生猪没有产地检疫证明,没有耳标等合法标志不准进厂待宰。

  5、卫生局负责对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的监管。建立和完善猪肉进货索票、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并要求被监管对象建台账,确保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企业。

  6、质监局负责对熟制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完善进货索票、索证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来自于定点企业,严防病死猪肉、注水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经检疫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加工环节。

  7、定点企业严把生猪屠宰关,对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实行无害化处理,不屠宰注水猪、病死猪。同时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出厂的肉品必须100%合格,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动检部门处理。

  二、主要成效

  1、消灭生猪屠宰空白点,实现双100%。在专项整治之前,我县18个乡镇,12个乡镇设有定点屠宰厂,6个乡镇空白,县域定点屠宰占67%。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先后在成平乡、钓鱼乡、德兴乡、陶然乡、金星乡、明德乡建立临时屠宰点,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定点屠宰场由乡镇政府和动检所确定,消灭了乡镇无定点屠宰场的空白,实现了城市和农村定点屠宰率两个100%硬性指标。

  2、加大打击力度,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商业局协同工商、动监、卫生、质监、公安等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160人次、车辆40台次,整治重点区域8个,屠宰场点18家,抽检肉品45次,捣毁私屠滥宰窝点1个,关闭无证经营屠宰点1个,没收肉品310斤,罚款5200元。通过整治,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百姓吃上放心肉,维护了肉品市场秩序。

  3、屠宰环境和设施得到改善,屠宰技术有所提高。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营厂乡原屠宰点由于设在居民区,环境恶劣、污染严重被取缔,在村外重新建立一处100多平方米的小规模屠宰场,改善了屠宰车间的设施和环境。西丰镇仁河屠宰厂是我县较大的屠宰企业,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设施、设备陈旧,屠宰工艺落后,卫生环境较差。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又通过此次整治工作的宣传,提高了该企业的经营意识,投资50万元用于扩建厂房、添置打毛机、劈半机、链条传动系统等。通过彻底的更新改造,该厂已达到半机械化屠宰水平,在此期间其他乡镇的屠宰厂都前来参观学习,并对自己的屠宰厂加以改造。通过仁河屠宰厂的改造极大的带动了我县屠宰行业的屠宰技术水平,同时也加快了全县屠宰行业的改造进程。

  4、群众举报投诉、上访得到妥善处理和满意答复。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边检查边向群众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肉品安全常识,并鼓励大家与不法行为做斗争,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的,要马上拨打举报电话,以便执法部门及时查处,最终形成了一种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对举报的问题,做到了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使举报查处率达到100%,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应清醒地看到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加以解决。

  一是新建的6个生猪屠宰点设备简陋,因时间紧,天气寒冷,来不及施工建设,有待于明年按照标准加以建设完善。

  二是大部分定点屠宰企业技术能力差,自身没有肉品品质检验员,出厂的肉品没有屠宰企业印章,需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

  三是个别县级屠宰厂仍存在设备老化、功能不全等问题,需要国家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对其进行彻底更新改造,提高肉品卫生安全质量。

  四是屠宰厂兽医卫检人员短缺,应进一步加大检疫、检验人员培训工作力度。

  四、建章立制,长效保障

  1、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行业管理。在整治过程中,建立健全了生猪定点厂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招回制度、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岗位责任制等七项规章制度,并对验收合格的屠宰厂点颁发了《定点屠宰厂点确认证书》,并在新闻媒体进行了公示。

  2、建立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责任制。一是同市商业局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二是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化了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屠宰企业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力度,提高了定点屠宰管理水平。

  3、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要建立长效机制,将集中执法和日常性检查相结合,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要建立信息搜集和发布平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强监管的威慑力;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监管制发工作档案,及时完整的记录执法的时间、地点、人员、现场取证、案件性质、处罚情况等内容,并定期通报相关部门。

  通过整治,我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形势仍较为严峻,生猪屠宰市场的整治工作任重道远,需常抓不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打击私屠滥宰和活猪注水、制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确保百姓吃上放心肉,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全县人民把好肉品质量安全关。



                      西丰县商业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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